邀請新南向國家來臺參加邀請賽之單位,建議至少於活動前四個月陳報計畫。

訊息狀態:     發文日期:2019-11-07     字級大小: 其他功能: 轉寄 友善列印

1.邀請來臺參賽或交流計畫籌備期程需較長時間規劃,請盡早提出申請。

2.為利審查與活動辦理,建議至少於活動前四個月陳報計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