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核定之計畫,因故須申請變更、延期或取消辦理,應於活動前備妥修正計畫(含經費概算表)函報彰化師大申請計畫變更。
如變更後計畫期程與原計畫日期相差(含)三個月以上,須向彰化師大辦理撤案後重新申請之(免副知體育署),另以變更1次為原則。